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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政事业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 问题领域问题性质常见问题表现形式主要定性依据建议措施一、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全面1.预算编制不完整,收支及结余款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2.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政〔2016〕38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印发)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精确性,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按规定完整、全面地编制预算。 2.无预算列支,超预算列支经费1.无预算安排支出; 2.超预算安排支出。《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政〔2016〕38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印发)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机制。 3.预算执行不规范1.未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2.预算执行率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政〔2016〕38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印发)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收支管理4.收支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管理1.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款,未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总盘子; 2.虚列支出等方式将资金转到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加强监管,督促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各项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各项经济业务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5.未及时确认收入未及时确认财政拨款等收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收入管理,并及时确认收入。 6.未及时收缴房屋租金1.房租收入未及时、足额收取; 2.收取的房租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房租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房租收入及时收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7.支出报销审批不规范1.未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2.对相关支出报销审批不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强报销审批管理,据实列支会议、培训费用,附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培训通知及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各消费点的原始票据。 8.列支非本单位费用1.将下属单位费用在本级核算; 2.将非预算单位支出在本单位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9.向其他单位转嫁费用1.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 2.向其他单位转嫁费用。《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10.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项目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三、"三公"经费管理1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公务接待超标; 2.报销时未按规定附接待对象名单、接待清单、接待公函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费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和转嫁费用。 12.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1.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 2.保留的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未建立用车、加油、维修管理台账; 3.加油卡年底突击充值等。《关于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的通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严格执行预算。 13.因公出国(境)管理不规范1.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 2.虚列、转嫁因公出国(境)费用; 3.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预算,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严禁摊派或转嫁费用。 14.列支烟酒土特产1.违规在公务接待中列支香烟、酒、礼品等; 2.向下属单位转嫁烟、酒、土特产等支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超标准接待。四、会议培训费管理15.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1.会议费结余在宾馆饭店挂账用于其他消费等; 2.转嫁会议费,向参会单位收取额外费用; 3.在会议费中列支与会议无关费用; 4.会议费中列支考察旅游、纪念品等费用; 5.无预算召开会议,会议费超预算、超标准; 6.在会议费中虚列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召开会议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和报销控制,严禁套取会议培训费。 16.培训费支出管理不到位1.培训费结余在宾馆饭店挂账消费等; 2.转嫁培训费,向其他单位收取额外费用; 3.在培训费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礼品支出、津补贴等其他费用; 4.在培训费中列支考察旅游、纪念品等; 5.无预算举办培训班,培训费超预算、超标准; 6.在培训费中虚列支出。《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批控制,严禁套取会议培训经费。五、津补贴福利17.福利费计提不规范未按规定标准和时间要求计提福利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的通知》应按规定标准提取福利费。 18.未按规定发放津补贴等福利违规列支油卡、电话卡和超市卡、自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等。《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19.违规发放劳务费、奖励费等1.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补贴福利; 2.以各种奖励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福利。《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津补贴规定。 20.违规兼职取酬1.未经批准在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 2.在营利性机构兼任职务并领取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六、资产管理21.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1.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对外发包; 2.出租收入没有及时收取; 3.房屋等资产长期闲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22.新增软件资产等资产应增未增固定资产,未入财务账1.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账实不符; 2.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3.固定资产未纳入台账管理; 4.未进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 5.信息系统建设后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应按照规定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纳入资产账核算。 23.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1.固定资产报废未履行报批手续; 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确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24.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执行不到位1.符合条件公款未实行竞争性存放; 2.竞争性存放组织实施不及时; 3.竞争性存放招标不规范; 4.新开账户自行选择开户行或将专户资金转出到未实施竞争性存放的开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款竞争性存放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或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标。八、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25.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1.政府采购未进行招投标; 2.政府采购中存在投标单位陪标嫌疑; 3.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26.政府购买服务未按规定程序1.未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购买服务的规定; 2.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或实际服务日期早于采购流程日期。《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27.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或方式不规范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与指导目录不符;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依据不充分; 3.有利害关系者参与论证; 4.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未按要求公示。《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应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特殊程序。 28.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对合同及验收管理不到位1.未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不合理; 2.未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严格验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应严格规范验收程序,按照服务内容认真开展项目验收。 29.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存在违规承接和转分包情况1.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违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转分包情况。《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应结合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30.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1.未全面开展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 2.绩效目标未完成。《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应细化量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九、资金绩效30.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1.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 2.绩效目标缺少量化指标; 3.绩效目标过于笼统。《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学编制项目预算目标,在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时应当设定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 31.项目预算绩效不佳1.项目经费执行率低,经费当年结余多; 2.经费历年沉淀量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处置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与运维中存在的问题。 32.转移支付资金缺乏绩效管理1.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缺乏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 2.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未使用。《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后续监管和绩效考核。十、机构编制管理33.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1.长期借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事业单位; 3.单位重要岗位由编外人员担任; 4.事企融合,人员混岗、经费混用现象突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到政企、政事分开。十一、下属单位监管34.向下属单位转移收支等1.在下属单位列支机关人员费用、津贴补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等; 2.将收入转移到下属单位。《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 35.对下属企业监管不严1.未建立健全对下属单位的考核、管理、审计等制度; 2.下属单位管理混乱,财务核算、资产管理不规范; 3.下属单位在经营中存在较多违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和审计制度。十二、内控制度36.内控制度不规范1.内控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不到位; 3.不相容岗位未分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